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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生”不可取

1998-02-28 来源:光明日报 袁立新 我有话说

在各种各样的药物中,这几年又增加了新的品种,那就是出于营养保健的需要而开发出来的药物,人们称之为“营养药”或“补药”。

著名药理学家、同济医科大学江明性教授认为,从药理学的角度讲,根本就没有“补药”!严格地说,有的药品中的确有某种能够改善人体某一方面功能的成分。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哪一种药物能够满足人体的全面需要,也没有哪一种药物能够全面改善或提高人体的功能。也就是说,人体的能力的提高,单凭哪一种药物、哪一种物质或者哪几种物质都是办不到的。

出于对用药不当导致的健康损害的担忧,江明性教授特别提醒:药品与营养性的滋补品、保健品不同,药品有严格的剂量限制,因而把药品当做补品,就有失科学了。

对目前补药的过多过滥,江教授的忧虑不少,一是,一些所谓营养药物,是否能够真的起到营养保健作用,恐怕值得研究;二是,本来很平常的营养素经过一番包装之后就把价格提高几倍甚至几十倍,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浪费;三是,过分地宣传药物的营养作用,很容易造成滥补,而滥补的结果也就是新的营养不良,严重的还会带来新的药原性疾病。

至于说到营养药物的价格偏高现象,江教授很感慨地说:“前一段时间,各家报刊、电视上都出现过一则广告,说是‘服用×××,可以补充身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素,使人更加精力充沛’。其实,这种很有诱惑力的营养药物,主要成分就是以往人们很熟悉的复合维生素,如今经过加工和包装了的这种营养药物,价格昂贵,效果上差不多,有必要花那么多钱去吃营养药吗?”

江教授认为,人的营养主要应依靠正常的饮食来保证,就我国人民现实生活水平状况而言,如果一个人的生活是正常的,膳食结构是科学的、合理的,那么营养素的摄取一般来讲是足够的,并不会造成特别的营养缺乏,也就没有必要在营养上专门补充。当然,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有条件通过特殊的渠道来补充一些容易缺乏的营养素,但这也不等于非得吃药不可。可以这样说,除了老年人、婴幼儿,或者孕妇、病人等身体状况处于特殊的情况下,需要补充某些营养素以外,更多的时候人们是不必要专门用药物来补充营养的。而且,即使是需要补充,也一定要接受医生的指导,并且严格掌握因缺而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能盲目,不能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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